经绿液预处理的硫酸盐法制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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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用硫酸盐法蒸煮过程中的绿液对山毛榉木片进行预处理,然后对预处理木片进行硫酸盐法制浆。在
160℃下调整预处理时间,使预处理过程的木材质量损失保持在10%。随绿液用量的增加,预处理后提取物中
单糖总量降低,但木素和不溶固形物含量增加。与未经预处理的对照样相比,绿液预处理硫酸盐浆的得率与之
相近,但制浆过程有效碱用量降低了1.0 ~ 3.5 个百分点,且预处理过程添加AQ 的效果更明显。绿液预处理硫
酸盐浆的黏度更高;浆料强度性能相近或偏高。就预处理和制浆效果而言,最佳绿液用量为2%或3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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