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出台新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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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2016年3月24日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》。从2016 年4 月8 日起,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( 企业对消费者,即B2C) 进口税收政策,取消了税额50 元以内免税的政策,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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