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
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0〕7号)及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
下达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
通知》(工信部产业〔2014〕148号)要求,福建省人民
政府2014 年4月30日下达2014 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
务:铁合金4.615万t、电石6 万t、水泥147.5万t(其中
熟料87.5 万t)、造纸35.98万t、制革85 万标张、印染
1500万m、铅蓄电池极板399.88万kVAh、铅蓄电池组
装126 万kVAh。其中,造纸行业涉及的淘汰落后产能
为福州市6.80万t、漳州市18.68万t、泉州市4.00万t、
南平市5.00万t、宁德市1.50万t。 |